冠县信息港首次发布为全面落实百日集中行动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省“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1月27日,冠县交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出击,午间“亮剑”行动查扣超载大货车12辆。
行动前,大队负责人王利军带领城区中队和特勤中队警力,联合县局特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人员在超限站集中开展对重型柴油货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共查获超载大货车12辆。
其中,货车冀EM**80实载159.02吨,超限224.53%;货车冀DN6**8实载131.32吨,超限168%;货车冀DR**08实载116.5吨,超限137.76%;货车冀DZ7**4,实载118.62吨,超限142.08%;货车冀ED2**1,实载127.28吨,超限176.7%;货车冀DQ4**5实载147.78吨,超限201.59%;货车冀DS2**8,实载150.82吨,超限207.8%;货车冀DQ0**7,实载145.78吨,超限197.51%;无牌货车实载117.52吨,超限139.84%;货车冀DZ93**实载90.24吨,超限84.16%;货车冀DH**90实载57.92吨,超限25.91%;货车冀DR5**3,实载60.24吨,超限22.94%。
警方已将以上12辆“百吨王”全部查扣至冠县超限检测站,并依法给予处罚。
冠县信息港报道警方介绍,“百吨王”——这类车被群众诟病已久,通常是车主、司机为了能够载更多货多赚点钱,私自将大货车车厢栏板进行加高改装,使得车货总重超过100吨。这类车辆上路行驶,制动性能减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