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冠县信息港(http://www.gxxxg.com.cn/)服务大家,欢迎分享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将为您信息免费推广,现在免费注册会员,即可免费发布各类信息。
关闭
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冠县新闻资讯 » 本地新闻 » 正文

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冠县4个局联合发出重要通告!

发布时间:2018-05-29 15:05:42
核心提示:  冠县信息港讯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2018年5月28日至6月17日)噪声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确保高考、中考学生有
  冠县信息港讯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2018年5月28日至6月17日)噪声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确保高考、中考学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应对其使用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设备进行改善或整治,确保环境噪声排放达标。商业经营活动或工业生产中使用的设施设备,噪声排放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
  
  二、家庭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和住宅装修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防止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影响学生的学习、休息。
  
  三、城区居民集中区和学校附近的餐饮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机械修理、建材和金属加工业等,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凡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一律停止营业。
  
  四、城区商业经营或营业性宣传、庆典等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设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或采取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五、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从事娱乐、集会、锻炼等群体性活动中使用音响器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控制音量,禁止使用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学习、休息的超标噪声源。
  
  六、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喇叭规定,严禁机动车辆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七、城区各建筑工地或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环境噪声。高考、中考期间,每天12:00至15:00、22:00至次日6:00,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和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作业。6月5日至6月8日、6月15日至6月17日,城区居民集中区和各考场(点)200米范围内,严禁建筑施工、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会造成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必须停止施工。因抢修抢险作业、生产工艺要求及县政府或相关部门证明有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除外。
  
  八、县辖区工业企业对鼓风机、发电机、破碎机、制造机械、冶金机械等设备必须做好防噪降噪措,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防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环保、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举报、投诉电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7113606;县环保局:12369、5231277;县公安局:110、5554331;县住房城乡建设局:7125787。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冠县信息港方面获悉特此通告
  
  冠县环境保护局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冠县公安局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28日
  
  为了冠县的莘莘学子请扩散!
  
  给考生们一个好的学习环境!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图片新闻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冠县4个局联合发出重要通告!版权与免责声明
最新分类信息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