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信息港据媒体报道6月19日,记者从聊城市纪委监委获悉,聊城市纪委监委对4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发出通报,以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阳谷县十五里园镇荣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纪明违规低价购买临街门市楼问题。2013年,黄纪明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成本价购买4间295.7平方米新农村临街门市楼共计26.32万元,比市场价购买少花费17.68万元。十五里园镇党委给予黄纪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补缴房屋差价。
东昌府区新区街道董付资管会原主任、董付村党支部原委员李怀刚挥霍浪费公共资产、违规领取工资补助问题。李怀刚任职期间,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违规在公共资产中列支招待费用10.89万元;2014年4月,违规在村集体资金中以工资补贴名义一次性领取1.37万元。新区街道党工委给予李怀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所得。
临清市青年街道车营居党支部书记周延廷违规领取工资问题。2011年至2014年,周延廷在从上级组织部门领取工资的同时,违规在居集体领取工资共计2.96万元。临清市纪委给予周延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所得。
冠县信息港的报道资讯冠县辛集镇大王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学得虚报支出等问题。张学得任职期间,2015年4月,在村民向该村捐赠桌椅、空调时,用相关单据虚报费用0.41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12月,在报销村路灯2015年电费时,虚报0.06万元用于个人支出。辛集镇党委将张学得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