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信息港调查队获悉为全面掌握冠县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现状,进一步做好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谋划,为相关政策制定及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近日,县统计局对全县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我县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总体良好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得到初步发展。2018年上半年,我县有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8家,占我县全部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数的比重为2.2%,比2017年提高0.3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总数的比重为8%。2018年上半年,全县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5519万元,同比增长10.6%,增速比一季度提高4.7个百分点。应交增值税1486万元,同比增长15.9%,增速比一季度提高近30个百分点。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分行业比重初步提升。目前,我县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分行业比重情况:文化制造业为2.8%,比2017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文化批零为2.9%,比2017年回落了0.2个百分点,但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位全市第三名。
(三)文化制造业是绝对的主力支撑。2018年上半年,文化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84326万元,占全县文化及相关产业比重为98.6%,同比增长10.4%;实现营业利润2921万元,占全县文化及相关产业比重为99.8%,应交增值税为1481万元,占全县文化及相关产业比重为99.7%。
二、我县文化及相关产业尚存短板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个数少。一是我县规模以上文化单位占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数总体偏低。目前,我县有规模以上法人单位366家,其中: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有8家,文化单位个数仅占全部单位数的2.2%(全市2.3%)。二是规模以上文化单位少于周边县市。我县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少于周边县市,比高唐县少17家,比东昌府区少7家,比茌平县少6家,比阳谷县少6家。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行业结构不平衡。文化及相关产业按行业分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从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行业比重看,三个行业占比都很低,文化制造业为2.8%,文化批零业为2.9%,更为严重的是涵盖文化核心的文化服务业为0。从文化及相关产业各行业实现的营业收入看,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三者之比为99:1:0。具有高知识性和高增值性的文化服务业占比需要提升,行业结构有待优化。
(三)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小。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关注的主要经济指标营业收入、利润、增值税总量较小。2018年上半年,全县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551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928万元,同比下降9.6%。其中:文化批零业实现营业收入1193万元,营业利润为7.4万元,应交增值税为5.3万元。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投资项目个数少,投资额下降严重。2018年上半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投资5000万以上项目仅有1个,完成投资累计下降72.2%。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后劲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