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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通报4起已查处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12-14 15:36:25
核心提示:  冠县信息港详实报道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铁的纪律为扫黑
  冠县信息港详实报道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铁的纪律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保障。近日,冠县纪委监察委公开通报4起已查处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通报的四起典型案例分别为,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侦察员许明国违规经商办企业,参与、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2006年,许明国与塑料袋生产商邢某某商定合伙向第七棉厂销售塑料袋,30%的利润归许明国,直至2007年底棉厂破产。2010年初,许明国参与吴学占非法吸收存款,为其非法投资公司提供帮助,并由其特定关系人邢某某以干股形式收受好处,介绍他人参与非法集资。许明国妻子吴某某曾以月息2分,陆续在该公司存款,共得利息40余万元。许明国身为一名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冠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许明国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冠县公安局崇文派出所副所长孙汉海违反办案程序问题。2016年3月31日,孙汉海在处置非法侵入住宅警情时,未及时受案,未将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的赵荣荣(吴学占关系人)带离。孙汉海以上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冠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孙汉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案审中队中队长代德涛、反恐处突中队指导员梁海滨、冠县物价局工作人员谷章强等人介绍贿赂并为请托人疏通关系打听案情等问题。2011年10月,谷章强接受“张某某被强奸案”犯罪嫌疑人吴某之父的请托,通过代德涛、梁海滨向该案主办民警刘某某介绍并经手贿赂5000元现金,并为请托人疏通关系打听案情,请求照顾。冠县纪委分别给予代德涛、梁海滨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谷章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县物价局对谷章强按新录用人员核定工资。
  
  冠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邢树雷失职渎职问题。邢树雷负责处理杜志浩交通肇事案时,2015年11月16日,冠县公安局出具对杜志浩《取保候审决定执行通知书》后,邢树雷违反《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有关规定,未将取保候审人带至执行的派出所,致使杜志浩脱离监管,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聊城市公安局给予邢树雷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
  
  冠县信息港讯息汇总通报指出,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强化领导,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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