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信息港调查队获悉6月18日,冠县交警在辖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连续查获5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均为前一晚喝酒,第二天酒未“醒完”便上路。
6月18日早,冠县交警大队针对夏季酒醉驾高发,对辖区重点路段进行突击检查。5时许,在冉子路发现一鲁P11**5号小型轿车,民警检查发现司机张某某满身酒气,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验,张某某酒精含量达71.6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我怎么可能是酒驾,大清早的,谁会喝酒?”张某某对民警说,自己是昨天晚上喝的白酒。经过了一晚上,睡了一觉,应该没事了呀,为什么还会测出酒驾。在随后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冠县交警又先后查处4起“隔夜酒”,鲁P1***P 79.4mg/100ml,鲁P7***2 64.8mg/100ml,鲁P3***3 26.9mg/100ml,鲁P3***M 46.5mg/100ml。
上述5名驾驶员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冠县信息港消息警方提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根据个人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而有所差别,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第二天驾驶员要开车,那么前一天晚上尽量不要喝酒。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冠县酒驾常态化严管措施,冠县交警将继续增加行动频次,始终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