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周边禁设食品摊点---划定摊点经营区域
添置几张桌子、几个马扎,一个手推车炉灶,就摆起了食品摊。这类食品摊点在方便居民的同时,也带来了占道经营、食品垃圾等一系列问题。为此,《条例》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公众的原则,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贩点经营活动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放宽准入门槛、持证才能合法经营
目前,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纳入监督管理的食品“三小”业户达1500余家,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监管“三小”条例,的新闻引起网友的关注从业人员3000余人,“三小”方便了群众生活,也因其分布广、散、乱,硬件设施比较简陋,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比较低等原因,食品安全风险比较高,亟待加强规范。《条例》即是“及时雨”,也是“食安锁”,对三小坚持宽进严管,降低准入门槛,不实行许可管理,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证制度,有效期为三年,小摊点实行备案制度。并改善生产经营环境。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十五日内发放登记证,食品摊点的备案信息公示卡当场制作发放。
六项标准规范“三小”行为
《条例》将“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等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六项监管要求上升到法规层面,要求“三小”必须在生产经营场所显着位置张贴或悬挂登记备案凭证、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留存进货票据、生产经营符合规范要求、保持场所清洁。六项标准既是“三小”行为标准,冠县信息港 www.gxxxg.com.cn小编认为部门监管要求,同时也是消费者的监督标准。
明确“三小”经营范围 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条例》确定了生产经营的负面清单: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保健食品、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等;小餐饮则禁止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而食品摊贩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散装酒、现制乳制品等国家、省规定禁止其经营的其他食品。负面清单为三小生产经营明晰了边界,让其明白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以便于遵守执行。
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
冠县食药监管局自《条例》颁布之日起即在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有奖答题活动;深入人流密集的幼儿园、学校、超市等场所对消费者及“三小”从业者开展不同的调查问卷活动;全县19个乡镇监管所同时对辖区内“三小”经营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宣讲。通过舆论的导向作用以及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监管“三小”条例,的消息引起大家议论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