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信息港编辑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的针对性和规范性,确保全县流通环节散装食品质量安全,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散装食品监管作为重点突破,创新工作方法,推行规范标签,全面落实“身份证”式监管,力求从根本上扫除散装食品监管“盲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散装食品销售存在存放不卫生、销售标签不规范、二次污染等安全隐患,各基层监管所加大日常监督巡查力度,对散装食品经营主体准入、进货查验记录、下架退市管理、食品标签使用等方面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管。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加强行政指导,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落实,引导其正确、规范使用散装食品公示牌。
为确保“身份证”式监管取得实效,执法人员督促食品经营者在货架、货柜、容器、隔离设施等显着位置悬挂或张贴“散装食品公示牌”,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表、食品添加剂成份、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保存条件等相关信息,确保与原包装标注的内容相符;做好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记录,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对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进行混装销售的,必须在公示牌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裸装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及隔离设施,并提供专用工具、包装物;同时规定可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样品应当与销售的散装食品明显区分。
冠县信息港部门获悉冠县食药监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时,应选择食品容器有卫生隔离防护措施,并且在显着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注的,同时要查看标签标注信息是否齐全、规范,一定要分清食品的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等。另外,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还要保存好购物凭证,如果遇到问题,购物凭证就是维权依据。